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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沈阳公积金代办
公司在给员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之后,北京员工的住房个人账户中每个月都会有金额增加的,员工的公积公积金代办公司个人账户可以随着工作转移而进行转移,那么依据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金转据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移办内容作为参考。
一、理有律依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什法,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北京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代办公司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公积,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金转据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移办
《关于落实放管服、理有律依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什法通知》
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开户、缴存、北京提取、转移、变更、查询等业务过程中,只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影像采集,作为电子档案留存,不留存业务办理材料的复印件。
二、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的条件
转出申请条件:
1.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2.已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或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转入申请条件:
1.个人已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2.异地(或中直、国管、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员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的时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的,除了个人账户可以转移之外,还可以继承,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